朝夕尽欢 第104(1 / 2)

在慕强者的眼里,这样的精神内核,真是该死的迷人而有魅力。

“怎么办,我以为自己可以狠心斩断悸动,明明都从沪市跑到南京了,心却好像越来越不受控制了。”

微风卷着她呢喃的话语,拨动梧桐树的树梢。

树叶窸窣间发出的沙沙声,像是情人在枕边缠绵的低语。

远在几百公里外的沪市,黄浦江边林立的高楼里。

沈砚舟坐在办公室里,屏幕上的文字密密麻麻,他却看不进去。

咖啡杯里的冰块渐渐融化,沈砚舟端起杯子,勉强品尝着他并不喜欢的冰咖啡。

许尽欢说要搬走后,他就再也没有回过家,一直睡在律所。

合伙人有独立的办公室,考虑到红圈所可怕的加班强度。

沈砚舟办公室内,设有一个应急用的休息室。

不大,勉强放下一张单人床。

大平层就在离松青不远的高档住宅区,开车十来分钟就能到,因此沈砚舟很少会睡在律所。

通常,能回家,沈砚舟都会回家。

但最近一周,他都睡在律所。

仿佛只要他不回去,没有亲眼见到空荡荡的家,小狮子就还没有搬走一般。

有朝一日,最讲究现实和证据的唯物主义,竟然学会了自欺欺人。

马克杯里的冰咖啡渐渐见底,沈砚舟瞥了一眼杯子,底部还有几块未完全融化的冰块。

身体的动作快过意识。

冰块在齿间发出嘎吱的脆响。

沈砚舟一点点嚼碎它,感受冰晶在嘴里四溅,又迅速被口腔内的温度融化成水。

藏在金丝眼镜后的蓝黑眸子凝重,像是一汪深不见底的寒潭,连当事人自己都难以分辨这些混乱的情愫。

沈砚舟喉结滚动,咽下坚冰融化成的冷水。

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,他也被许尽欢渐渐同化,开始喝冰咖啡,嚼冰块。

沈砚舟自嘲地扯了扯嘴角,原来爱一个人的时候,会不知不觉,染上她的很多习惯,如同在灵魂上镌刻下属于这个人的烙印。

事业有成的天之骄子,红圈律所最年轻的合伙人。

他按着沈家原本给儿子规划的道路,一路前行,每一步都是同龄人中最亮眼的存在。

午夜梦回,他也会分不清自己,究竟是人人夸赞的沈家独子,还是那个龟缩在福利院破旧宿舍里的男孩。

沈砚舟按部就班,走在提前设定好的未来。

不管多么乖巧的男孩,都会迎来叛逆期,沈砚舟也不例外。

他曾在既定框架内,试图寻找自我。

叛逆期发生在高考期间,那是他第一次试图反抗。

没有报考沈父执教的f大,而是去南京n大。

但他叛逆得又不够彻底,试图离开沈家的势力范围,却还是学了法律。

拧巴而又留有余地的反抗,沈家父母没有任何怪罪,似乎真的把他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,笑着夸奖‘砚舟考上的n大也是顶尖的名校’。

报道那天,时隔十几年,他再次回到南京这座百年古都,像是游子终于回到了家乡。

但同时,他心里又十分清醒地明白。

他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,异于常人的瞳色和过于苍白的皮肤,无时无刻不在告诫着他,名义上的家乡,也只不过是他被亲生父母遗弃的地方。

大学四年,他去了很多地方旅行,企图找到自己的来源之地。

从祖国的大好河山,到国外的山间荒野,沈砚舟看过许许多多的风景,却不会在任何风景里停留。

出国读研的那一年,在异国他乡独自求学,令他完全离开沈家庇护。那一年他经历了很多,也思考了许多。

毕业时拒绝了英国的高薪留用,回到沪市,像是暂时偏离航线的船只,最终仍兜兜转转回到了既定航道上。

既然世界上没有属于他的家,既然他已经顶替沈家的孩子,享受到优渥的家庭,和顶尖的教育。

那么,替原来的‘沈砚舟’过好这一生,按照沈父沈母的期望,做完美的孩子,似乎也理所应当。

就在他以为要在框定好人生中,一步一步,完美而顺遂地做好一个傀儡该做的事情。

路途中,突然闯进了一只傲娇潇洒的小狮子。

带小狮子回家的那一天,沈砚舟说的是“我很高兴。”

许尽欢永远无法理解,他深邃的瞳底压抑的那些情感。

像是亿万年都稳定在太空里的行星,轨道中飞来一颗流星,划破沉寂的夜幕,在黑暗中拖拽出灿烂而明亮的弧线。

不只是小狮子把黄浦江边的那套大平层当成了家。

沈砚舟亦是如此。

那套房子是他工作后买的,全款,和沈家没有一点关系。

与其说是家,更像是他暂时逃离的庇护所。在这个属于他的空间里,不必每天忍着恶心,提前吃药来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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